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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召开教师考核评价工作会议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6-11-02浏览次数:2445

 

       本网讯    近日,学校教师考核评价工作会议在行政楼612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刘国栋副校长主持,党委书记刘晟,校长彭永宏,党委副书记赵日兴,副校长赖美琴及人事处、教务处、科研处等负责人出席了本次会议。

      会上,刘国栋对《教育部关于深化高校教师考核评价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进行了详细解读。他指出《指导意见》文件中提到的衡量高校教师素质的三个维度:师德、教学、科研概括得非常简洁到位,并认为文件中提到的从教学为要、发展为本、服务为根这三个点深化对高校教师考核评价十分重要。他认为学校应该把教师考核评价制度的深化改革放在学校改革发展的重要位置,由教务处牵头,与人事处、科研处联合,结合本校实际共同制定教师考核评价方案。

      彭永宏校长高度认同《指导意见》文件中提出的关于高校教师考核评价制度的深化改革的内容。他指出,本校教师考核评价制度的深化改革应首先从两点出发,一是就本校的教师考核评价指导思想,各单位应该先达成在教师的年度考核以及聘请考核上的共识;二要就教师考核评价的深化改革做细化工作,教学、师德、科研各方面的教师考核评价应有一定的细化量化标准,同时,应注意适度细致量化。他强调,应增加人才培养和服务社会在教师考核评价中的比重。他还认为,一旦教师考核评价制度的深化改革做成,学校就往前迈进了一大步。

    党委副书记赵日兴在讲话中指出,我校应该就师德师风、教学、科研、社会服务、专业发展等方面对教师进行考核评价,根据学校实际设立本校自己的考核评价体系指标,量化考核细则,用指标数字说话。他还建议考核项可以按百分制指标评价,在教师自评、学生评价、同行评价、督导评价四个方面进行。他强调,教师考核评价的深化改革是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人事处、教务处及科研处应结合学校实际情况,联合制定考核细则实施方案。

      教务处处长曹建忠在发言中认为,教师考核评价制度的深化改革应该落实在三个主要方面。第一,教师的自我评价、成果、学生评价的控制;第二,学校的考核数据库的建立;第三,教师考核评价指标制度的建立。

    人事处副处长陈慧玲在发言中建议,应该对教师的聘请考核工作量进行核实,将绩效分配与考核挂钩,同时,对教师分类、分学科、分层次来设立考核内容,对教师的教研工作量细化,并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各部门分工合作起草教师考核评价方案。

     最后,党委书记刘晟讲话,他强调教师考核评价制度改革意义重大,必须高度重视,认真抓好:第一,要精心组织《教育部关于深化高校教师考核评价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的学习,吃透并落实好文件精神;第二,要做好教师考核评价制度改革的调研工作,为制定好我校《深化教师考核评价制度改革方案》打牢基础;第三,要理顺工作程序,在广泛听取老师意见、建议的基础上,上下结合,加强职能部门的协调配合,制定好有关工作方案;第四,要坚持问题导向,正确处理教师考核评价制度改革中的各种关系,起草好我校的《深化教师考核评价制度改革方案》;第五,要健全教师分类管理和评价的办法,及时做好相应办法的修订、补充工作,确保《深化教师考核评价制度改革方案》切实可行。     

     会议经充分讨论后,决定由人事处签头、会同教务处、科研处及其他相关部门形成我校实施教师考核评价制度改革工作方案,提交校长办公会审议。

 

 

撰稿:邹文敏 丁斌斌/文   

 

    审核:金伟             签发:赵日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