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指南

惠州学院公共场所开办展览审批程序

发布时间:2015-04-22浏览次数:125

  办理对象
  惠州学院各单位(含各部门、学生团体,与校外单位合办的展览由校内单位申请)、校外单位

  办事程序

  申请部门填写申请表《惠州学院校园公共场所展览申请表》一份→党委宣传部审核登记→布置展览→撤除展览

 

  注意事项:

  1、学院展览主要场所设在旭日大楼一楼大厅和田家炳大楼一楼大厅,如需校内其他公共场所举办展览,请与党委宣传部研究确定。

  2、具体要求见《惠州学院户外宣传及展览管理办法(临时)》

 

  受理部门:
  党委宣传部宣传科


  受理地点:
  行政楼6楼618室

  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2529289 

 

表格下载:

《惠州学院校园公共场所展览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