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3月15日下午,我校在行政楼202室召开教职工代表会议,专题审议《惠州学院学生生活区、部分主要楼宇、道路和新建公园等命名方案》,学校党委副书记赵日兴、李韶春和教代会代表50余人参加了会议。会议由李韶春副书记主持。
宣传部相关负责人向与会代表们详细汇报了该方案起草的整体情况。她指出,学校党委为了提升校园环境设施的文化内涵,发挥校园环境的育人作用。2015年5月,由宣传部组织启动该项工作,在对我校学生生活区、楼宇、道路等校园环境设施命名现状进行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广泛征集意见和建议,期间召开各类征询会十余次,充分发挥了师生和校友参与建设校园文化的主体作用,形成了较好的共建意识,最终形成目前具有较高认同度的命名方案提交本次教代会审议。同时,宣传部相关负责人还就该命名方案的命名原则、修订思路和文化内涵等进行详细解读。
会上,代表们畅所欲言,大家一致认为,校园道路、景观等环境设施赋予深厚历史文化底蕴的名称,不仅可以潜移默化地影响师生的情趣和修养,而且有助于提升校园文化品位。本次提交审议的命名方案是一个较为成熟并较适宜我院校园文化精神建设需求的方案。同时,为了进一步完善该方案,参会代表也给出了一些意见及建议。
赵日兴在总结发言中强调,学校道路、楼宇、景观等校园设施命名是校园文化建设一项不可或缺的工作任务,适宜的校园文化精神可以有效增强师生的认同感和凝聚力。他认为,该命名方案能促进学校软实力的提升,该项命名工作在全校师生的共同努力下,也体现了几个基本的要求和原则:一是民主科学,合理规划的原则;二是教育性、引导性原则;三是言简意赅、寓意深刻的原则;四是符合国家法律和社会公德的原则。他要求,宣传部在认真梳理、仔细考量代表们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该命名方案,并提交学校审定。
撰稿:陈海学/文 陈海学、林尊鹏/图
审稿:胡萍 签发:赵日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