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3月24日上午,我校在行政楼202会议室召开党委中心组(扩大)学习会议,集中学习广东省《全面推进依法治教实施意见》和《广东省高校巡察工作办法》两个文件精神。党委中心组成员参加学习,各职能部门及二级学院党政负责人,学校立法研究中心负责人列席了会议。受党委书记刘晟委托,党委副书记、校长彭永宏主持了学习会。

本次会议的两项学习内容分别由党委副书记赵日兴、党委副书记兼纪委书记李韶春负责领学。

赵日兴首先带领大家共同学习了广东省《全面推进依法治教实施意见》的重要精神,并就文件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主要任务、组织保障和落实机制等内容,重点在“深入推进教育行政部门依法行政”、“大力提升教育系统法治观念”、“全面推进依法治校”、“健全教育依法治理机制”等方面作了详细的介绍。要求各职能部门及二级学院负责人要对照要求,结合实际,转变观念,认真学习、宣传和落实文件精神。

李韶春带领大家共同学习了《广东省高校巡察工作办法》,系统讲解文件内容,精准解读文件精神。她还就目前正在开展的广东省高校巡查工作情况作了简要通报。同时对“巡视”、“巡查”和“巡察”三者的不同作了清晰的梳理。
交流研讨阶段,与会校领导结合自身分管工作,就文件精神及加强我校依法治教工作进行了研讨交流,并畅谈了学习体会。
校党委副书记兼纪委书记李韶春就广东省《全面推进依法治教实施意见》中的一些关键内容进行了深度的阐述和强调。她指出,在当前高校转型发展的新形势下,我们既要做到依法治校,也要做到依法治教;要根据提高教育规范性文件质量的要求梳理我校现有的各类制度,有针对性、操作性地制订配套文件;要切实做好风险防控工作,落实责任清单,在重大决策和改革措施上加强监督和管理。

刘国栋副校长在发言中指出,依法、依章办学是依法治校的切入口,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人才培养方案的制定,保证其延续性和稳定性;通过建设法治文化长廊、开展法制文化节等教育活动,把制度文化建设作为校园文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有效落实硬文化约束和软文化建设的有机统一;政法学院、立法研究中心要充分发挥自身学科专业优势,探索建立“高校-法律事务部门”联合培养机制,创新实践教学方式,强化教学实践环节;要着力推动全校性法治方面公共选修课的开设,同时重视加强学校法治志愿者队伍建设;要加大信息公开力度,确保学校办学在阳光下进行。

最后,彭永宏校长作总结讲话。彭校长结合自身学习体会及学校工作的实际,谈了四点意见。一是作为一名高校管理者,要用大局观、正确的历史观和国际视野来科学分析和判断国家的发展态势和党中央的各项决策,领会文件精神,落实工作责任,从思想与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二是要充分认识依法治校、依法治教是高校管理的一把利器,为进一步构建现代大学制度打下坚实的基础。各职能部门、各二级学院党政领导班子要加强程序意识,打破固化思维,规范工作程序,做到科学分工、共同决策;三是一个干部的成长不可能一帆风顺,一定会遇到一些棘手的问题,要善于自我反思,听取他人意见。各单位负责人要提高警惕,依规办事,在问题面前做到多请教、多咨询;四是领导干部要认真深入学习领会两个文件精神,把红线、底线挺在前面,把好自己和本单位的关,全面提升各项工作水平。
撰稿:宣传部
审稿:林少章 审核:金伟 签发:赵日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