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要闻

我校开展《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集中学习

发布时间:2017-05-16浏览次数:2848

    本网讯 5月3日-5日,我校举办了新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的系列学习会。各职能部门、二级学院党政负责人,团委、学生处、教务处全体人员,辅导员、班主任、教务员等参加了不同层面的集中学习。

    5月3日,校党委副书记赵日兴在图书馆报告厅主持召开第一次学习会。赵日兴副书记对《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进行了全面的解读,分析了41号令与原21号令的区别,强调每个老师和管理人员都应依法办事、规范管理、紧密联系实际、提高服务意识。他还就我校如何贯彻落实新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提出了具体工作要求:一是高度重视并认真落实规定精神;二是转变原有管理观念,切实维护学生权益;三是准确解读规定规范用语;四是修订现有文件,完善管理制度,为做好我校学生管理工作提供法治保证。

    5月4日下午,刘国栋副校长在行政楼202会议室主持召开《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二次学习会暨惠州学院学生管理规定相关文件修订审议会议,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全体成员和教务处全体人员参加会议。会议对《惠州学院学生管理规定》第三章学籍管理(征求意见稿)及相关附属文件进行了讨论,对照教育部41号令逐条解读和征询大家意见,形成了我校学籍管理规定相关条款的修改讨论稿。

    5月5日下午,学校在旭日大楼211课室召开了《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三次学习会,教务处负责人及各二级学院教务员参加了学习。与会人员从二级学院教务员工作实际出发,对《惠州学院学生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进行了解读和讨论,并对完善入学资格初审环节、修改《惠州学院学生学业成绩管理规定》和制订《惠州学院公共体育考试成绩评定办法》等有关条款提出了修改和完善的建议。会议认为,新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以及我校相关规章制度的重新修订,能更好地规范教学管理,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和教学氛围,为打造高质量应用型大学打好坚实的基础。

  

文:丁斌斌 张君 罗扬阳   图:李晓蕾 邝晓青 林东宜

审稿:谭润志  曹建忠       审核:金伟     签发:赵日兴